三天前,我想分享广东省司法部门关于公证发展和参与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省,直辖市,县(区),司法机关的有关部门如下:
公证制度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按照法律程序对法律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认证,有利于有效地预防纠纷,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积极引入公证参加行政执法事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级办[2019] 4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州办[2018] 118),在整个记录制度的实施中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作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防止行政执法纠纷,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现在有可能对公证人参与行政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执法事务:
一,适用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在下列情况下实施行政执法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服务:
(1)现场执法活动,例如没收,没收财产和强制拆除,直接涉及生命,健康和主要财产权益。
(2)可能引起纠纷的行政执法活动,例如拘留服务和公告服务。
(三)征收国有土地,房屋的执法过程的全部或部分。其中,在没收国有土地和房屋之前,可以申请公证证据,以证明国有土地和房屋的现状,国有土地和房屋的测绘行为,商品库存行为。
(4)其他行政执法活动,如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举行听证会和执法活动,被行政执法主体视为有风险。
II。工作流
(一)公证机构。行政执法实体需要参加行政执法活动以提供经过公证的法律服务的,可以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在所在地上市范围内通知公证处。单位或行政执法行为以及有关事实发生的地点。申请公证的法律服务。
(2)服务形式。经协调,行政执法主体和公证人可以通过签署经公证的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协议的形式进行合作。行政执法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证处派两名或更多公证人员前往现场。公证人只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和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不得参与行政行为的执行,也不能代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3)使用结果。公证活动结束后,公证人员除依法签发公证文件外,还应当向行政执法单位附加现场视听记录,以备日后参考。
(4)公证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由行政执法机关和公证处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协商确定。
第三,加强指导
公证机构应当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公证,并严格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证,不得泄露已知参与行政执法的当事人信息和档案信息。处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公证法》,加强对公证人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监督,协调和指导,促进工作有序发展。各地要加强举报和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情和支持,为促进公证员参与行政执法创造有利条件。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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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实施和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由省有关部门,市,县(区)司法机关负责:
公证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人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证明法律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有效地预防纠纷,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积极引入公证参加行政执法事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博发[2019] 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在整个过程的实施中充分发挥公证系统的功能。行政执法,防止行政执法纠纷,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现在为行政执法公证提供以下指导:
一,适用情况
行政执法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法律服务:
(一)扣押,扣押财产,强行搬迁以及其他与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权利直接相关的现场执法活动。
(2)留置权交付,公告交付等有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实施国有土地或房屋征收的全过程或部分过程。其中,在没收国有土地和房屋之前,可以申请国有土地和房屋的现状,国有土地和房屋的制图,商品存货等。
(4)其他行政检查活动,例如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执法等。行政执法单位认为存在执法风险。
二,工作流程
(一)公证机构。行政执法实体需要参加行政执法活动以提供经过公证的法律服务的,可以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在所在地上市范围内通知公证处。单位或行政执法行为以及有关事实发生的地点。申请公证的法律服务。
(2)服务形式。经协调,行政执法主体和公证人可以通过签署经公证的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协议的形式进行合作。行政执法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证处派两名或更多公证人员前往现场。公证人只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和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不得参与行政行为的执行,也不能代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3)使用结果。公证活动结束后,公证人员除依法签发公证文件外,还应当向行政执法单位附加现场视听记录,以备日后参考。
(4)公证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由行政执法机关和公证处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协商确定。
第三,加强指导
公证机构应当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公证,并严格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证,不得泄露已知参与行政执法的当事人信息和档案信息。处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公证法》,加强对公证人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监督,协调和指导,促进工作有序发展。各地要加强举报和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情和支持,为促进公证员参与行政执法创造有利条件。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8月15日